药品经营企业申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浙江新锐医药有限公司]
| 来源: 日期:2026-02-24 16:56:01 |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新锐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63002514号
你(单位)于 2026年02月24日提出的药品经营企业申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6300251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核发药品邮寄证明。
2026年02月24日